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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来源: 日期:2025-11-20点击:

    一、招生学科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四)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五)须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六)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

    1.报名网址:https://yzb.nwpu.edu.cn/

    2.网报时间:112111281200

    3.网报批次:2026年第一次“申请-考核”制招生

    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在网报结束前确保所提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缴纳报名费,网报结束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将无法修改网报信息。报名期间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2.考生需12月3日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12月412: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

    (二)提交网报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

    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获得国外学位的人员: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带二维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

    3同等学力人员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须选择最长有效时限,毕业时间为2002年以前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三)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考生在网报系统提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名费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退回原因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

    2.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网报上传所有报考材料(其中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和成绩单须为原件)在12月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寄至报考学院,所有报考材料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

    邮寄方式:EMS邮寄;

    邮寄地址: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空宇航学科支撑中心生态环境学院B112办公室;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31769

    3.学院审核

    学院网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依次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名单确定

    (1) 专业资格审核总分为30分,18分以上为合格

    (2) 专业资格审核总分按照专业进行排序

    (3) 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排序,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4) 参加专业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含成绩)将公布在生态环境学院官网。

    2综合考核过程

    (1) 思想政治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由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负责学生工作的管理人员以及辅导员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进行面试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考核内容及流程

    将安排不少于五位责任心强、办事公平、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担任。综合考核设置考生PPT汇报和专家组提问环节。

    考生需汇报PPT(每位考生12分钟左右,会在剩余1分钟时提醒),对其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与科研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方面进行展示。

    专家组提问环节(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对考生作出评价。

    3综合考核阶段面试将全程录像,录像资料由学院保存。

    五、录取

    1录取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由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总分30分,18分以上为合格)、外国语水平成绩(总分30分,18分以上为合格)、专业基础与科研能力成绩(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总分40分,24分以上为合格)三个科目组成。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外国语水平成绩+专业基础与科研能力成绩

    2录取原则

    (1) 录取时按照同一专业内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2)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或单科专业资格审核、外国语、专业基础与科研能力三科之一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信息公开

    1拟录取名单、报名材料和考核记录等相关材料,经招生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保存。将告知每个学生拟录取结果,并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

    2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生态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咨询电话:029-88431769

    邮箱:wenmiaomiao@n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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